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转租养猪厂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现将自己正在营业的养猪厂出租给乙方,公司名为鄂尔多斯市鑫跃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 租期为5年,即从20__年3月2日开始生效。
三、 租金为:第一年养猪厂和猪仔共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整)。
第二年开始每年为捌万元整(80000.00元整)。
四、 付款方式:扣除完甲方欠乙方债务后,乙方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准。
五、 在租赁期内养猪厂的一切设备归乙方管理,不得损坏、丢失,如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 在租赁期间甲方没有任何权利干涉该养猪厂的一切事务,养猪厂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七、 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其它连带责任。
八、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