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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