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禁止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爆炸物品,等。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禁止或者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
Copyright © 2019- 9603.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