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判决书也不能代替。你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如对方拒绝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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